Thursday, March 26, 2009

不可贪恋别人的物

迦米的儿子亚干(书七)

亚干出生自犹大支派的一个显赫家族(代上二4-7),所以亚干并不是因为贫穷而去窃取当被除尽毁灭之物。

这段经文一个很深的提醒。今天,不是所有人因为缺乏而去窃取别人的物。人是因为“贪恋”,为了满足自己眼目的情欲而去窃取别人的物。我们窃取别人的“家人”,“时间”,“别人的财产”,以及“别人的地位”。神在他的律法的最后一条并不是一条最不重要的律法,相反它是我们人类每个人的光景。打从夏娃开始创3:6,为了满足自己眼目的情欲,而摘了园中“分别善恶的水果”来吃。

贪恋使我们每个罪人的本性。我们需要学习节制。需要在神面前常常反省自己的行为。像约一2:6所说我们要时时刻刻防备三件的事情:眼目的情欲,肉体的贪爱或贪恋,以及夸耀自己所拥有的。

我们需要常常来到神的面前向他认罪,向他反省自己的行为,以及谦卑和感恩的态度。因为我们只不过是从尘土所造的人而已。就算拥有全世界又怎样,到最后我们终究要两手空空离开这个世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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